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课间巡查工作效果,明确巡查职责,特制订本细则。 课间巡查区域按就近原则分配,巡查人员由各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学校对重点区域增派巡查人员。 每天的课间巡查老师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巡查区域内的安全巡查工作。对学生课间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事件发生,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 巡查区域内同时安排两人的要两人同时在岗,不得轮值。因事因病不能履行巡查职责的,应提前与本巡查组负责人联系,做好调换,确保每个课间不漏巡。对巡查区域发生的安全事件,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 课间巡查在期末考核中占5分。其中组内评价占3分,由组内按30%比例评出优秀,计入考核;德育处评价占2分,以德育处每次抽查结果为依据,一次抽查未在岗扣0.01分,计入考核。 虢镇小学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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