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指哪些?
答: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校学生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学生资助对象只能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吗?
答: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是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重点,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之外的城乡低保户子女、财政特殊供养家庭子女、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疾人子女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国家资助?
答:学籍是学生身份的证明,是发放资助金的依据,无学籍、学籍与学生不在同一学校、学籍异常不能确定的,须待学籍问题解决后,按照“不追溯、不补发”的原则,从确定之日起享受国家资助金。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跨县区上学如何享受资助政策?
答:学生资助政策跟随学籍执行,即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籍在哪里就在哪里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五、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学生,还能享受精准资助吗?
答: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2016年及以后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精准资助政策。对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如本人申请,可由学生所在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并享受相应国家资助政策。
六、学前教育幼儿精准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凡在公、企办幼儿园和经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获得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大班(含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 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可享受学前教育的“一免一补”政策。“一免”即免除幼儿园大班(或学前班)幼儿的保教费。“一补”是指对学前一年的建档立卡家庭幼儿按照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七、学前一年的幼儿生活补助费可以发放现金吗?
答:不可以。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补助资金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直补到人,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八、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多少?发放方式有何规定?
答: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规定,学校要按标准以饭卡、“代金券”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逐月发放,直补到人。
九、义务段建档立卡家庭非寄宿学生能否享受“一补”政策?
答:可以,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通知,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即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十、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算不算学生资助?学生请假了,没有上灶吃饭,能否把没享受的营养改善计划钱退给学生?
答: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包括“两免一补一计划”,这“计划”就是指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在城镇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残疾学生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学生没有上灶吃饭,不能把补助资金退给学生,钱要结余在学校食堂的账上,继续滚动使用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十一、有人认为,营养改善计划就是免费午餐,对吗?
答:不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保障健康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由政府包孩子一日三餐,只是在孩子原生活标准的基础上,对孩子“营养”做“加法”,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在家长承担孩子正常的生活费用保证孩子吃饱的基础上,让孩子吃得更有“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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