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 一、评选条件: 学校对每位任课教师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分为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比赛加分三项: 1.教学管理(40分):包括导学单编写、学习小组建设、组内组际评价、作业设置、课后反思、教研创新等,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值分别为10、7、5、3分。 2.课堂教学及教研(40分):包括常态研讨课、组内展示比赛、研讨交流、教研成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值分别为10、7、5、3分。 3.比赛加分(20分):参加市级、区级、校级高效课堂教学大赛获奖者分别按20、15、12分加分。参加市级、区级、校级高效课堂教学对外示范课、微型课按15、12、10分加分。 二、评选办法: 学校按比例评选出三星、二星、一星级教师,期末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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